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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规则历史起源(越位规则被认为是足球界最重要的规则之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05 14:02:28    

越位的定义及其含义

越位源自19世纪英格兰,指进攻球员比防守对手及球更接近球门线。

球员身体任何部位在此状态即“越位”。越位接球为犯规,准确执行规则维护比赛公平。越位位置常影响比赛走向,进攻球员近球门时得分尝试或损公平性。裁判需精准判断越位事件,确保比赛公正。

越位现象可分为三大类:

· 主动越位(即传统意义上的越位);

· 被动越位(指球员虽然处于越位位置,但并不实际参与进球进程);

· 人为越位(这是由防守方球员故意制造的一种越位情况)。

越位规则是如何产生和变化的

越位规则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由英格兰足球协会确立,旨在防止进攻球员过早占据有利位置。规则源于足球与橄榄球运动的相似性,由观众共识形成。

查尔斯·阿尔科克作为关键人物,却成了规则的首位“牺牲品”。初期规则允许球员在面前有三名对方球员时接应深位传球,后改为传球瞬间判定越位。1925年,规则改为进攻球员面前仅剩一名对方外线球员即视为越位。

1990年,越位规则被赋予现代解释,进攻球员比球及最后一名防守球员更靠近对方球门时即越位。规则还对越位位置进行了详细界定,对裁判员提出更高要求。

如何确定是否存在越位

国际足球协会规则规定,球员若身体部分位于对方半场且比球和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更接近球门线,则视为越位。裁判判定时会综合考量,不考虑手臂位置。越位球员在主动参与比赛行为时受罚,如触球、踢球或阻碍对手。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球员不属于越位且越位不违反规则:

- 进攻球员与一个或两个倒数第二个对手处于同一级别;

– 球员在球门球或角球后立即接到球。

如果违反规则,边裁(边裁)将举旗,其任务之一是监控越位。主裁判在违规发生的地方指定任意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