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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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07:04:09
区法院通常包括以下部门和职能: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对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
承担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工作。
对案件进行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及案件督办。
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和公示催告案件、民事案件中的小额诉讼、速审等案件。
负责对不服本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
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等。
刑事审判庭
负责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普通刑事案件等。
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受理或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刑事案件等。
民事审判庭
主要负责审判一审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人身权、债权债务、房地产、财产权属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
审理劳动争议等民事纠纷案件。
审理买卖、保管、承包等合同纠纷案件,金融纠纷案件,企业破产等商事纠纷案件。
监督、指导法庭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行政审判庭
负责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立案,依法审判一审行政案件。
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等。
审判监督庭
是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办事机关,对整个审判过程的案件流转执行法院内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包括对已发生效力的审判书、裁定书、调解书执行审判监督程序、提请再审等。
负责申诉抗诉再审审判的部门,纠正错误的判决或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