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战国的人是谁(战国七雄为何是秦一统天下)
对比东西方历史我们会发现一个显著的不同点:欧洲长期以来处于小国寡民的状态,而和整个欧洲差不多大小的中国虽然也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然而大一统意识终归是作为主流传承下来,而这一切肇始于秦始皇嬴政。可问题是大一统多民族的大秦帝国究竟是如何诞生的?为什么战国七雄最终脱颖而出的是秦国?这个问题其实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华夏民族究竟因何而统一?二是为什么最终是由秦国完成的统一?
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中华民族为什么会走向统一?从地理结构上看:古代中国的地形其实是较为封闭的——东面是浩瀚无垠的太平洋,西面是巍峨的青藏高原和帕米尔高原,北面是蒙古草原和西伯利亚的原始密林,南面是东南亚的热带丛林。以黄河、长江两条大河为依托最早的华夏先民开始繁衍,作为依托农业立足的大河文明华夏民族很早就诞生了大一统意识——虽然从政治上将原本分散的华夏各部族整合为一个统一的国家是秦始皇干的,但在他之前大一统意识就已诞生,也就是说先有了华夏文明,之后才催生出统一的华夏帝国这一政治实体。战国七雄连年征战、诸子百家纵横争辩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天下定于一的目的。然而这种思维意识形态却是欧洲人所不具备的,即使是在形式上缔造了一个大一统帝国的罗马帝国同样欠缺这种思维意识,事实上罗马帝国和中华秦帝国有一个显著的不同:秦帝国具有明确的混一天下的奋斗目标,正是基于这一目标才使秦始皇嬴政得以奋六世之余烈;相比之下罗马帝国的扩张是没明确目标的——罗马的历代统治者总是小心翼翼地尝试帝国是否还有继续扩张的实力。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从远古炎黄二帝时代起就开始传承,之后的夏、商、周三代其实是以一套复杂的礼法制度维系着华夏部族之间的联系,之所以用礼法维持这种联系,而不是打造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主要是受制于当时落后的交通条件——中央的政令下达到地方早已失去效果,而随着和中央朝廷的地缘距离日益疏远,中央对其的控制力度也必然受到落后交通条件的限制,这意味着中央必须供养一支足以远距离镇压叛乱的强有力的军队,而夏、商、周三代的生产力不足以供养这样一支部队。可时光进入战国时代后情况悄然变化:生产力的提升使各诸侯国得以供养更多的军队,同时交通条件也大大便捷起来,虽然以我们今时今日的眼光看来依然是极其落后的。华夏传统的大一统思想是文化层面上的,但进入战国时代后随着纵横家的崛起,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坚信:天下理当定于一。而且这也是符合生产力发展的需求的——农业生产需要应对各种天灾,所以需要修筑各种水利设施、抗灾工程,同时从事农耕的华夏部族也需要打造一支强大的军队以应对游牧部族的侵掠。一个大一统的帝国显然比诸侯分封割据能更有效率地调动社会资源用于抗灾和御敌。
既然华夏民族的大一统是大势所趋,那为什么是由秦国来完成统一的呢?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秦国崛起的根源恰恰来自于秦国崛起之前的极端落后。墨、法两家成于魏,流于楚,但广大于秦——正因为秦在七雄之中相对落后,作为既得利益者的老世族势力没六国那么盘根错节,所以墨、法两家“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为则上,无能则下”等平等政治主张才能在秦地得以实行;正因为秦国文化不发达,所以也少了一份浮夸,多了一份质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秦国能一统天下恰恰源自于商鞅变法前秦国的极端落后。《商君书》中说的明白:国去言则民朴;民朴则不淫。民见上利之从壹孔出也则作壹;作壹则民不偷营;民不偷营则多利;多利则国强。今境内之民皆曰:“农战可避,而官爵可得也。”是故豪杰皆可变业,务学《诗》、《书》,随从外权,上可以得显,下可以求官爵;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具备,国之威也。民以此为教者,国必削。这就是说由于六国发明发达,其国内早已养成了盘根错节的贵族世家,形成了等级森严阶级固化的社会形态。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像商鞅这种出身寒门的人才是没什么出路的。事实上助秦统一天下的人才大多不是秦国本国人,六国自弃人才倒是便宜了秦国。
由于秦的落后,所以可以无所顾忌地进行变法:一来国内既得利益阶层相比六国弱小得多,变法阻力相对较小;二来秦国反正落后,不变反正是亡国,变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反观六国真要进行变法自然会担心反而失去以前已经获得的东西,这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反正没什么可失去的,索性横下一条心一往无前。其实不光是变法,面对战争时也是如此:秦反正落后,不打仗不去抢别人自己无法发展;六国打仗先得衡量衡量打不打得赢,即使打得赢也得衡量一下投入和回报是否成正比。整个战国时代的时代主旋律就是变法:魏有李悝变法、楚有吴起变法、齐有邹忌变法、韩有申不害变法、赵有胡服骑射,然而恰恰是无所顾忌的秦国在六国瞻前顾后犹犹豫豫之时通过整个战国时代最为深彻的变法为自己的大国崛起奠定了基础。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就确立了奖励耕战的既定国策,也就是说耕与战成为了秦国的命脉所在。事实上秦国并不是战国时代最早确立军功爵制度的国家,但秦国的军功爵制度无疑是战国七雄中最典型的。
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就确立了这样一种既定国策: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一律按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即使是宗室贵族也概莫例外,甚至明确规定宗室未立军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拥有爵位。秦国一共有二十级爵位:从第一级到第二十级依次为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大良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士卒积累军功可以获得相应的爵位并依据爵位得到田宅。秦律规定普通士卒凡获得敌人首级一颗可赐爵一级、田地一顷、宅地九亩并赐予奴隶一人,同时还可以担任军队或朝廷的官员。获得爵位者可以免除劳役和用爵位抵罪。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首级,那么家中如有坐牢的亲戚可以立即获得自由,如有为奴隶的家人也自动获得平民身份。与此同时秦国的军功爵制还规定:根据爵位的高低可以享受不同标准的“传食”待遇。秦代官吏出差都住在官办的传舍(招待所),传舍会根据官吏及其随员的爵位高低安排不同标准的伙食。同时在军队生活中士兵的伙食标准也是直接和爵位挂钩的:三级爵位的士兵的标准伙食是每天精米一升、酱半升、菜一盘、羹一盘;两级爵位的士兵则只能吃粗米;至于没爵位的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秦国这种军功爵制度达到了一种什么效果呢?《商君书》中是这样记载的:“秦民之见战者如饿狼之见肉”。荀子评价秦军为“齐之技击不可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遇秦之锐士”。韩非子则说:“秦人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是故秦军战未尝不胜,攻未尝不取,所挡未尝不破”。根据《史记》的记载:自商鞅变法到秦始皇即位前一年秦国同山东六国大战65次,其中全胜58次,斩首129万级,拔城147座,略地14郡。可以说商鞅变法奠定了秦国强大的基础,但并不能认为秦国最终得以一统天下就完全是商鞅变法之功。商鞅变法本质上是要把所有秦国人变成两种人:为国家作战的战士和为战士提供粮食的农夫,所以商鞅变法排斥一切商人、游侠、士子进入秦国。如果张仪在秦孝公时期入秦下场会很惨,因为当时的秦国压根就不喜欢玩嘴皮子的;如果吕不韦在秦孝公时期入秦也会很惨,因为当时的秦国也不喜欢做生意的,这样做的结果是用《大秦帝国之纵横》中宁静饰演的芈八子的话说“秦国可以称为穷国”——除了打仗和种地的就没别的什么人了。那么商鞅变法这么做对不对呢?既对又不对——说对是因为六国的商人、游侠、士子中的确有大量虚言浮夸之徒,就靠一张嘴卖弄,啥实事都干不了;说不对是因为六国的商人、游侠、士子中也有不少求真务实,深具经天纬地之才的人士。对秦国而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长期被魏国压制的局面,而要改变这一局面最需要的就是一支战无不胜的铁军和供养这支铁军的粮草,所以商鞅变法实际上是紧紧围绕秦国这一主要目标在努力。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我们个人,我们每个人的时间精力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必须明确自己真正最想要的是什么并紧紧围绕这一主要目标去配置资源,其它的次要目标该放弃时就得放弃——有舍才有得。可当秦国在度过自己最艰难的岁月后再完全依照商君之法就日益显露出弊端了,这恰恰也是商鞅自己所反对的:商鞅变法的核心在于变——任何制度都是有时效性的:过去给国家带来好处的制度随着时代的演变可能会结出苦果,只有适时适度适当地损益变化才真正契合变法之道。
秦惠文王深刻洞悉了商鞅变法的精髓,所以他虽然杀了商鞅,但并不废弃商君之法,然而他也不打算固守商君之法,他要对商君之法进行损益变化——任用纵横家张仪就是这一变化的绝佳体现,秦孝公时代秦国只重视国内的农业生产和对外的军事战争,而对邦交一向不太重视,然而秦惠文王意识到:有时好的外交谋划可以代替军队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这也是他可以接受容纳墨家在秦国生存发展的原因——秦惠文王虽然保留了商君之法,但在治国理政上他是异常现实的,用《大秦帝国之纵横》中张仪的话说“势利之人”,只要对秦国有利可图之事必为之。法家制度的长处在于能激发出秦军最强的勇猛值,也能激发秦国农民最大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为秦军提供充足的粮草,但如果装备不行那也是徒添伤亡。然而法家的着眼点正在于军事制度、农业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构建,具体的军事装备制作并非法家的长处,与之对应的是墨家恰恰擅长此道。尽管法家弟子几乎个个都是偏执的处女座——为变法革新、富国强兵不惜付出生命,但要让他们领军杀敌、制作兵器,他们得疯掉。在秦惠文王看来:既然这件事法家干不了,那就找干的了的人来。根据目前的考古发现:当时各个诸侯国即使在同一地点遗留下来的兵器普遍都是轻重不等、大小不一、形式多样。而只有秦国的兵器不论在哪儿发现,其造型和尺寸几乎都是惊人的完全一致。在秦始皇兵马俑坑中发现的三棱弓弩箭头有4万多支,但4万多支箭头的底边宽的误差不超过1毫米。兵器型号的统一化大大便利了秦军装备的更新换代效率——在秦军中绝不可能出现弓弩和箭不匹配的问题,但在别的国家这几乎就是家常便饭——战士们甚至不得不在战前先对自己的兵器进行修整以便利自己的作战,这大大影响了军队的作战效率。
除了墨家这群理工男以外,儒道法等门派谁也搞不懂何谓“空气动力学”。谈到弩,秦国的弩更是霸气。秦军弩机的各个零部件完全可以互换通用,轮廓误差不超过1毫米。在烽火硝烟的战场上,六国某个士兵的弩坏掉了,那就真的坏掉了,因为身边阵亡战友使用过的弩机零件都无法使用,而秦军士兵只需要更换损坏的零件后就可以继续发射。秦军在墨家军事工程科技的帮助下,早已进入“标准流水化”的生产时代。另外秦国将士用的青铜剑也比山东六国的剑长出约30厘米。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在短兵器格斗中,刺要比砍更有优势,因为它更逼近对手。比对手的剑长出约30厘米的秦剑,在格斗中显然更容易刺到对方。加长剑身简单,但是要保持加长后的青铜剑不容易折断就很困难。但墨家这帮理工男们又做到了,他们摸索出了铜与锡的科学配比,做到了既让剑身加长且能同样保持剑身的坚韧。所以短兵交接之时秦军又胜出一筹。其实不只是秦军的兵器装备,我们同样有理由相信李冰父子在修筑都江堰的过程中应该也得到过墨家的鼎力相助,否则在那个年代还有谁能如此精通工程建筑学?当然获得秦惠文王重用的也不只墨家一派,前文已提到纵横家的张仪,另外儒家的荀子也曾入秦并留下这样一番言论:“其固塞险,形埶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是形胜也。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佻,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闲,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是所见也。故曰: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治之至也,秦类之矣。”
都说秦国尊奉法家,其实尊奉法家只是秦孝公时代和后来的秦始皇时代的事,在秦惠文王、秦昭襄王时代秦国实际上摒弃了门户之见,真正做到了“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当然这里的前提是对强大秦国国力有用才行,总结这段历史不禁令人感叹“实干兴邦,空谈误国”。事实上秦国之所以能横扫六国一统天下是具有多方面的原因的:政治上秦国通过深彻变法从而为秦军的战斗力提供了制度性保障;经济上奖励耕战的基本国策为秦军提供了充足的后勤物资补给,激发了他们的战斗意志;外交上通过远交近攻分化瓦解对手,削弱对手的实力;秦国文臣武将辈出,六国之民慕名前来,一时间商鞅、张仪、白起、王翦等等纷纷为秦国霸业添砖加瓦;自秦献公嬴师隰起历经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直至秦始皇嬴政其间历代秦君之中有才能相对平庸者,却绝无真正意义上的昏君,历代秦王坚定不移执行对内变法、对外东出的国策......甚至在具体的战场上秦军在军事管理体制和武器装备上也具有自己的优势。当然如何运用这些优势实现一统天下的目标就需要秦国决策层有清晰的战略思路:秦位于战国七雄最西边,这意味着秦只要牢牢守住崤山函谷关的天险即可,在西部几乎没什么力量能威胁到秦(这点在宣太后消灭义渠后表现得更为明显)。秦国历代君主在对自己这种有利的地缘环境的认识下制定了远交近攻的既定国策,始终坚持对内以法治强国、对外专心东出,利用六国之间矛盾分化瓦解,从而达到坐山观虎斗的效果。在时机尚不成熟时秦国会克制自己的扩张欲望:尽管郑国渠工程后来被发现是韩国人用来转移秦国注意力的阴谋,但秦国在时机尚不成熟时暂时放弃扩张而先完成工程,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使关中成为沃野千里,从而为后来的统一战争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事实上以都江堰、郑国渠两大工程为代表的秦国在经济建设上的努力对统一战争的推动作用足够专门写一部书,这里鉴于篇幅有限就只能点到即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