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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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11:13:39
纪检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纪律检查
根据案源线索展开外围调查后讨论立案,将立案通知书下达至本人及其单位。
依据调查组立案初查结果撰写初查报告。
向上级纪检机关提出申请与公安、检察院、审计等单位协查案件取得相关证据,撰写案件终结调查报告。
出具见面材料并要求被调查者签署意见及姓名、盖手印。
将旁证材料、调查报告界面材料等资料分类送至审理室,按照相关条例对案件进行定性量纪。
通知被调查者处理情况并要求其签字。
将处分文件调查报告以及本人检讨分别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存档,对案件进行审理终结并将审理材料及调查卷进行保存。
监察
监督、检查和调查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是否违法、违纪或不廉洁行为。
工作范围涵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各个领域。
监察公职人员的行为,保证他们遵守法纪和道德准则,坚守廉洁奉公的原则。
案件审理与归档
将调查终结的案件材料分类送至审理室,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定性量纪。
通知被调查者处理情况并要求其签字。
将处分文件、调查报告及本人检讨分别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存档,保存审理材料及调查卷。
监督与检查
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