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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背书方式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3:13:09    

背书方式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或粘贴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以转让票据权利或授予他人行使票据权利的行为。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背书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限定背书

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而无再次转让的权利。

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写明“仅付×××(被背书人名称)”或“付给×××(被背书人名称),不得转让”等。

特定背书 (记名背书):

背书既有出让人签名,又指明了受让人是谁,但无“仅付”、“不得转让”等字样。

例如,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写明“付给×××(被背书人名称)的指定人”。

空白背书(不记名背书):

背书人在汇票上只有出让人的签名,没有被背书人的身份信息。

这种背书方式下,汇票可以任意转让给他人,且不需要背书人同意。

特别背书

也称为有条件背书,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特定条件,只有当条件满足时,该背书才成立。

例如,背书人写明“当xxx时,付给xxx(背书人名称)”。

有限度背书

类似于特定背书,但背书人可能指定了受让人或其后续持票人,并设定了某些限制条件。

这种背书方式在特定情况下允许汇票的转让,但受到一定限制。

委托收款背书

持票人委托他人代为收款,而非直接转让票据权利。

背书人签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

质押背书

持票人将票据作为质押物,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质权人,但票据仍由持票人持有。

背书人签章并注明“质押”字样。

这些背书方式在票据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确保了票据权利的合法转让和流通。每种背书方式都有其特定的使用场景和法律效力,持票人在选择背书方式时应根据具体需求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