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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要什么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8:28:09    

办理落户手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 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居住证(如适用)。

3. 婚姻关系证明(如适用,特别是省外登记结婚的)或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则无需提供)。

4. 根据不同落户情况提供相应的额外材料,例如:

落户在本人合法所有权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落户在城镇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租住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房主居民身份证和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落户在亲属朋友房屋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若需挂靠城镇亲属朋友家庭户,则还需提供亲属朋友家庭户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和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落户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的,由派出所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群众无需额外提交材料。

此外,如果是工作迁移,可能需要新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则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

流程方面,一般需要先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请,然后等待派出所核查情况,符合的话会开具接纳证明。之后,需要将接纳证明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准迁并消除原来的户籍,再将准许迁出的证明交由接纳落户的派出所,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建议在办理落户手续前,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落户条件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