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由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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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7:02:40
法庭上的人员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审判人员
审判长:负责主持庭审活动,指导审判程序,并对案件作出最终裁决。
审判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可以是专职或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在普通程序中参与案件的审理,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书记员:负责记录庭审过程,整理和装订案件材料。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原告:提起诉讼的一方,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
被告:诉讼中的对方,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除原告和被告外的其他参与诉讼的人,如案件的利害关系人。
原告代理人/辩护人:代表原告出庭,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被告代理人/辩护人:代表被告出庭,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其他出庭人员
翻译人员:为不懂法庭所用语言的当事人或证人提供翻译服务。
鉴定人:提供专业的技术意见,帮助法庭理解案件中的技术问题。
证人:出庭作证,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法警:负责法庭的安全和秩序。
其他可能相关人员
检察官:在刑事案件中代表国家提起诉讼。
旁听人员:公众可以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
总结:
法庭的组成人员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原告及其代理人、被告及其代理人、第三人、翻译人员、鉴定人、证人和旁听人员。具体人员构成和职责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审理程序以及法庭的规则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