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长春如何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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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9 16:06:23
2018年长春的落户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购房落户
凭房屋产权证办理落户的,需提供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区分局户政大厅办理。
凭购房合同(含按揭)办理购房落户的,需提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银行贷款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分局户政大厅直接办理落户。
手持公有住房使用权证、手持军产房屋使用证或购买房屋合同、手持回迁房屋分配证、手持集资房协议及其它购房协议书、意向书办理落户的,凭各种缴费票据(水、电、煤气、供暖、有线电视、电话等)至少提供三种、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
确实在长有固定住房,但由于购房手续不规范,无法确认情况是否属实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报,由派出所社区民警调查情况属实的,凭派出所的申报材料,到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
夫妻投靠落户
办理投夫、投妻进长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老人投子女落户
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不受原地有无子女照顾的限制,只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凭父(母)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投靠子女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