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常识>

优先购买权提前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8:16:39    

关于优先购买权的提前通知期限,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规定:

股东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因此,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是 收到转让股东的通知起的30日内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因此,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是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15日内

共有物优先购买权

对于共有物优先购买权,法律中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但通常需要转让人提前通知共有者,并给予足够的时间让购买者筹备相应的资金。具体提前通知的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建议

股东优先购买权:建议在收到股权转让通知后的30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以确保自身权益。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建议在收到出租人通知后的15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以免因未及时行使权利而丧失该权利。

共有物优先购买权:建议与共有者协商确定提前通知的时间,并确保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