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的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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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4:46:11
废标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专家评审
专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给出相应的分数。
资料收集与移交
收集所有开标评标的相关资料,并将其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出具废标通知书
向所有投标人出具废标通知书,说明废标的原因、生效日期及其他相关事项。
发布废标公告
通过适当渠道发布废标公告,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有关废标的信息。
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
如果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投标人数量少于法定或规定的最少数量(例如三个),则可能需要重新组织招标。若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且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处理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那些存在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投标文件,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法律责任
中标后,如果甲方单方面废标,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退还费用
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给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造成损失,还应进行赔偿。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废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合法,同时保护所有相关方的权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废标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