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常识>

当庭未宣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21:14:39    

当庭未宣判的, 会在审理期限内下判决书。具体宣判时间主要 取决于案件的审理程序及进展情况,包括案件的复杂程度、涉及证据、法律适用争议等因素。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时间的概述:

普通程序

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简易程序

应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

普通程序(延长)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延长)

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案件,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当庭宣判

应在五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

具体日期由法院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综合上述规定,当庭未宣判的,法院会在审理期限内(普通程序二个月、简易程序二十日)或根据具体情况(如延长、特殊情况等)作出判决,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建议

若对宣判时间有疑问,建议主动与法院联系以获取更具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