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公租房怎么申请
非京籍人士申请公租房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
基本条件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申请流程
申请人携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入户调查、公示。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公示。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备案。
产权单位在区住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编制配租(售)方案,并在区政府的网站上公布配租(售)公告。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意向登记家庭备案时间顺序,按房源与家庭数量一定比例确定参加摇号入围家庭名单并对入围家庭人口、收入、资产进行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公布摇号顺序结果。
申请家庭到指定地点按顺序选房,并与产权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所需材料
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证明,包括单身证明、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收入证明,如工作收入证明、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等。
房产证明,如户籍地房产证明、房屋备案证明等。
暂住证明、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等。
其他要求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满一年,能提供暂住证明、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即可申请公租房。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操作。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获取最新的申请信息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