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要带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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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21:45:39
出庭需要携带的资料根据身份和角色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各类人员出庭需要准备的材料:
原告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民事起诉状至少准备被告的人数1份。
基本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据附件及原件。
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
对案件的书面意见(类似于代理词)。
案件的定性和主张的理由。
证人出庭程序中,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被告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书面的答辩状。
证据原件。
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了诉讼代理人)。
律师
律师证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
律师袍(领巾、徽章)。
开庭传票。
委托人主体资料(如果是代理原告)。
授权委托书原件。
所函(非必需,临时获得授权的)。
起诉状(标出最终版)。
证据目录及复印件。
证据原件(含实物证据)。
类案的裁判文书复印件。
相关法律法规的打印件。
开庭提纲。
质证意见。
代理词。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的材料。
其他相关人员
证人需要携带身份证证。
鉴定人、勘验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这些材料有助于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并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请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在开庭前仔细检查,确保没有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