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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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08:04:39
申请公租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本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非本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
工作收入情况
中心城区户籍人员:劳动(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劳动(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情况。
提供营业执照的还需提供税收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提供劳动(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无工作的提供在校学生证件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证(一、二级残疾)等材料。
婚姻情况
已婚人员:结婚证。
离婚人员: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丧偶人员:死亡证明。
其他材料
住房困难家庭:公有住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优抚对象、残疾人等。
优先对象:退役军人优待证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公租房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
非西安市户籍的主申请人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
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主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工作的相关证明: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提供其一即可。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