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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法院 |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2 21:33:00    

“真的感谢你们到我家查看,解决我的纠纷”老人紧紧握着李法官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近日,蓝田法院速裁庭李云红法官经过调查走访、实地勘查,圆满化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某物业公司将被告袁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交纳2020年至2022年欠付的物业费。案件受理后,工作人员在电子、邮寄、直接送达等多种方式均未成功的情况下,又通过多方走访联络,终于联系到袁某的母亲李某,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

随即,承办法官安排原、被告到庭进行调解。李某到庭后情绪激动,满腹委屈,称其并非恶意不交物业费,其购买房屋装修后不久便漏水,造成墙面、屋顶多处损坏,多次找物业维修仍无济于事,其家人被迫在外租房多年,至今无法居住,有家不能回。若物业能将漏水问题彻底解决,其愿意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辩称袁某房屋漏水系房屋主体问题,应由开发商解决。当初其公司在接到袁某反映后,积极与开发商协调维修事宜,开发商也对李某房屋进行了维修。现其公司不再管理该小区,原告不应以其房屋尚存漏水为由拒交物业费。双方各有怨言、各执一词,调解未果,只能安排开庭。

庭审中,李某坚持在被告未将房屋修缮好前拒绝交物业费,即使交纳也要按空置计算。物业公司辩称墙体漏水并非物业维修范围,且被告未向其公司报备空置,必须全额交纳,坚决表示“不愿再调解,请法院判决”。

考虑到此类案件关系民生,且双方矛盾较为尖锐,判决可能加剧双方矛盾。承办法官改变思路,决定勘验现场,实地面对面进行说理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在被告家中,共同查看房屋漏水受损及家中的情况后,承办法官向双方耐心释法明理,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分头做双方的工作,让物业公司换位思考,理解被告的不易,考虑按空置的70%收取物业费。同时又向被告释明其应承担的义务以及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应负的义务,并告知其合理维权途径,不能以拒交物业费抗衡。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说理及释法后,被告同意按空置支付物业费,原告亦表示同意。且被告当场履行物业费,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圆满化解。

办好物业“小案件”,做实县域治理现代化“大文章”,蓝田法院将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推动物业纠纷柔性“解”、高效“结”。


编辑:许沥心

责编:李娟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