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实时讯息>

我省一季度支出各类救助补助资金6.11亿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2 15:39:00    

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雷洁)近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2025年一季度,我省各级民政部门扎实推进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累计支出各类救助补助资金6.11亿元。

省民政厅联合青海省财政厅印发《青海省临时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细化救助类别,新增其他支出型救助对象。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工作的通知》,适度放宽“单人保”认定条件,提出低边家庭中被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可单独申请,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截至3月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4.94万人,特困供养人员1.87万人,实施临时救助1.55万人次,累计支出各类救助补助资金6.11亿元。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核心参照指标,明确城市低保标准原则上按照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至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原则上按照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至45%确定。同时,将低保标准调整权限下放市(州)一级,由各市(州)结合本区域发展实际,综合考虑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基本生活成本变化等因素,开展科学测算与动态评估,自主确定低保标准。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相比上年增加39元/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相比上年增加132元/年。

依托低收入人口预警监测信息系统,及时下发疑点数据1.31万条,通过“线上大数据+线下铁脚板”,对家庭经济状况异常变动的及时核查清退或纳入救助范围。截至3月底,全省累计新增城乡低保0.78万人,退出0.39万人。

编辑:李有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