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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三部门:加大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17:24:00    

中国网4月3日讯 日前,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产品体系、专业能力和风控能力建设出发,提出7方面20条措施,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健全机构组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内部管理架构,向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适当授权。优化内部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适当提高科技金融相关指标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切实提升业务人员支持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做好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做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金融服务。一视同仁服务民营、外商投资的科技型企业和研发中心。

此外,还要完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体系,支持各级政府、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创业投资基金、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等共建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生态体系。支持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加大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灵活设置贷款利率定价和利息偿付方式。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到5年。优化科技保险保障服务,引导保险公司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提供覆盖科技创新活动全流程的保险产品。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和相关从业人员保险供给,提升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职业责任等方面保险保障质效。

《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科技金融政策试点,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有序扩大至具备经济实力较强、科技企业数量较多、研发投入量较大、股权投资活跃等条件的地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深化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发起设立私募证券基金,投资股市并长期持有。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研究扩大试点银行、地区和企业范围,支持科技企业特别是“链主”企业进行产业整合,畅通资本循环。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研究扩大知识产权内部评估试点。

加强与创业投资等机构合作,鼓励银行依法合规与投资机构合作开展“贷款+外部直投”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加大创业投资支持力度,发展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型企业债券融资,鼓励银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担保债券等提供承销服务。支持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等加大科创类债券投资配置力度,推动保险机构投资资产支持计划等证券化产品。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加强科技金融专业能力建设,强化数字赋能,鼓励金融机构研发数字化经营工具,增强企业识别和筛选能力,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和风险防控水平。健全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通过组建共保体、再保险等方式分散科技保险风险。促进企业信息共享,推动强化科技创新相关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科技信贷评审和保险定价提供信息支持。改进第三方中介服务,提供有公信力的科技咨询、科技价值评估、技术风险评价服务。

编辑:赵晓雯

编审:彭瑶 魏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