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残补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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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0:50:39
军残补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残疾抚恤金:
根据残疾等级,残疾军人可以享受不同标准的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
护理费:
对于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根据残疾等级不同,发给不同比例的护理费。
医疗费用补助:
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
一次性抚恤金:
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遗属可享受一次性抚恤金。
辅助器械配备:
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时,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
医疗保险补助:
1—6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等待遇。
生活补助: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可享受生活补助。
其他补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增发残疾抚恤金或其他方式的补助。
以上补助标准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具体数额和条件可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