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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伤复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0:28:09    

工伤复发是指 工伤职工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这种复发需要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工伤复发的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包括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所规定的相关待遇。

具体待遇内容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但通常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此外,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工伤职工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鉴定为5-6级的工伤职工可以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或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鉴定为7-10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