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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先复议在诉讼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08: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应当先复议后诉讼: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

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例如,当事人对县住建局将争议土地使用权批给第三人的决定不服时,必须先提起复议才能进行诉讼。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行政机关不予公开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经过复议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形

例如,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总结来说,除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先复议后诉讼的情形外,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通常可以先复议再诉讼,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后再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则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