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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2:10:39    

查档案需要以下手续:

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查询,则需受托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

单位证明材料

单位提取档案需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以及办理档案提取工作的工作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档案查询证明

由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市场出具档案存放地证明,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手续

单位或学校可提供公函,说明查询原因并加盖公章和查询人的身份证原件。

其他材料

部分地区或单位可能要求提供其他手续,具体查询手续可咨询档案存放地。

查询流程

提交申请:申请单位需向存档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明确查阅目的、范围及所需信息。

审核审批:存档单位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其必要性与合规性。审核通过后,将正式批准查阅申请,并通知申请单位。

准备材料:查阅人员需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的材料,包括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件及可能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现场查阅:在约定的时间与地点,查阅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至存档单位,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查阅。查阅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注意事项

查阅档案时,应当遵守档案利用规定,不得擅自抄录、复制、拆封、描取、涂改、污损、伪造档案。抄录、复制的材料,可由档案机构核对无误后,加盖档案证明专用章。

查阅时间

通常为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费用

需要缴纳一定的查阅费用,具体标准视不同档案馆而定。

其他要求

携带的包、手袋等物品可存入存包柜;自备饮料、水杯、雨具等物品应集中放置在读者休息区。阅览室允许带入物品:纸、笔、笔记本、手机、个人贵重物品。阅览室禁止带入物品:水、食品、包、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各种带有摄录功能的设备。档案馆任何区域内禁止吸烟,请务必遵守。阅览档案时,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禁止使用手机等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对电脑及胶片阅读机屏幕拍照或摄像,违者将停止查阅权限。

根据以上信息,查档案需要准备有效的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档案查询证明等,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查阅。部分情况下,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或遵守特定的查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