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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哪里登记哪里离婚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7:29:14    

办理离婚登记并不必须回到原登记地点。以下是具体的办理地点和条件:

协议离婚

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港、澳、台及华侨: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外国人:内地居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

一般情况: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到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跨省通办

目前有21个省(市、区)实施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这21个试点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其他省市的结婚登记及离婚登记手续。

建议

选择办理地点:如果双方都在同一省市,可以选择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不在同一省市,可以考虑在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或者选择21个试点地区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

准备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看出办理离婚登记并非必须回到原登记地点,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选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