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免交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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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1:54:39
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项目包括: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包括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等。
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
这些机构占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
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
这些人群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
这些项目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炸药库用地:
这类用地也免征耕地占用税。
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用地:
这类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农业用地:
通常情况下,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是免征耕地占用税的。
公共利益项目:
某些公共利益项目可能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例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免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耕地进行农业经营时的耕地占用税。
特殊政策和项目:
某些特殊政策和项目可能会提供耕地占用税的减免或豁免,例如扶贫项目、生态保护项目、农业科技示范项目等。
建议: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税收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