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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构成拘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54:09    

构成拘留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

需经院长批准:

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

拘留对象:

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

例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其他特定情形:

包括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等。

总结来说,拘留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需经院长批准、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存在法定紧急情形以及其他特定情形。这些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