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2盆花被索赔5万!网友:是啥花?
近日,河南驻马店,一花卉市场的崔先生反映,自己最近遇到一件事情,让人匪夷所思!
因为卖了2盆花,挣了40块钱,如今被索赔5万?法院传票已经到了手中。

崔先生回忆,2024年4月,店里来了两位客人,买了两盆茶花,每盆100元,而正是这两盆花,被告知侵犯了别人的“植物新品种权”。

“我卖花这么多年,这花是不是被注册过专利,我不懂。但是从外形上看和平常卖的没什么区别。我不是种植的,也是从别的经销商处进货买的。批发的时候也不会有人说这花有专利?” 崔先生觉得自己有些委屈。

随后,小莉联系崔先生上游的经销商,他回应:全国各地都在买东西,干这么多年,我也从来没听说过。就是正常的去买卖。这些货也是从广东进的。

采访中,突然又一位商户告诉小莉,她也在上个月刚刚收到一张传票,也是类似的内容,“四季茶花侵权,要5万元!”商户说,感觉很莫名其妙,是不是应该找源头?
随后,小莉联系到原告公司,广州棕科园艺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商户售卖的茶花品种是夏日七心,没有授权过这些商户们售卖,并不是针对个别人,而是整个市场。事情可以和解商户也可以去应诉。

律师认为:事件中,经销商是商户们的货物来源方,商户作为销售,本身二者都具备盈利性质,需要提供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比如,查验供货商的资质授权文件等。如果能证明,自身尽到了合理注意的义务,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小编搜索发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4月曾发布《植物也有“指纹”!法院靠它判擅种者赔偿130多万》其中提到:


到底商户崔先生,或经销商有没有责任,又有多大的责任?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决,您对此事有什么看法?
(来源:小莉帮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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