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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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15:09:42
货车超载的认定标准如下:
二轴货车:
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
三轴货车:
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5吨。
三轴汽车列车:
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7吨。
四轴货车:
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吨。
四轴汽车列车:
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吨。
五轴汽车列车:
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3吨。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
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若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则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6吨。
此外,货车超限超载的认定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吨,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建议:
货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上述标准,避免超载,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公路设施的保护。
运输单位应加强对车辆载重的管理,确保所有车辆符合规定,避免因超载而受到处罚。